@铲屎官们,事关购犬、养犬,值得一读!

随着城市中宠物狗数量的不断增加,烈性犬咬人事件时有发生。狗狗本是人类的好朋友,但因为部分养犬人的不文明养犬行为给他人造成了很多困扰,甚至是人身伤害。

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在养狗之前或是已经成为“铲屎官”的你们,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些养狗须知哦!


购犬需谨慎

品种、两个证明务必查


务必先确定品种


提前了解不同种类狗狗的生活习性和性格特点,比如,是否活泼好动、对人友善,是否需要长时间户外活动等。同时还要了解《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名录》,坚决不能养这里面的犬种哦!


《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名录》


务必查验爱犬的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以及用于科研、展示、演出和比赛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应当附有检疫证明。


购买犬只时,推荐通过正规的宠物销售渠道购买,购买前仔细查看销售合同的条款,询问卖家销售犬只是否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证明编号通常为“NO.”开头的十位数字,前三位为签发地省份行政区号,签发日期一定是在犬只出生之后,到达地点为宠物店的地址。


特别提示:注意索票索据,遇到问题合法维权,避免出现买卖纠纷。切勿贪图便宜,陷入“低价陷阱”。如果卖家出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提出“一经出售,概不退换”等霸王条款,或出现“狗粮”捆绑销售等行为,请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哦!


务必查验狂犬疫苗免疫记录

(购买犬龄满3个月的犬只)


《狂犬疫苗免疫记录》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犬龄满三个月但未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犬只禁止销售。


狂犬病属于国家强制免疫病种,为了“毛孩子”和您的健康着想,请看清狂犬疫苗的接种信息。



文明养犬

做好犬只免疫及办证


依法办证


《上海市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规定:本市依法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犬只出生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将饲养的犬只送至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植入电子标识。


狂犬病是一种高度致死性的人兽共患病,一旦患病,死亡率达100%!所以为了狗狗、家人和身边人的安全,为狗狗注射狂犬病疫苗,必不可少!闵行区目前有62家免疫点可提供狂犬免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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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闵行区犬只狂犬病认定免疫点名单》


《养犬登记证》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办理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不得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登记证”的有效期是一年,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前30日内向原发证派出所办理年检。


为了方便狗狗“铲屎官”们更加方便地办理犬证相关业务,闵行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牵头将“养犬一件事”拓展到了“移动端”,现在无论是“新办”还是“年审”,都可以在手机上轻松办理养犬登记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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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入口


打开随申办APP,进入发现频道,在城市风采中找到“闵行旗舰店”,或者直接在页面顶端搜索“闵行旗舰店”,进入“闵行旗舰店”主页,在“闵捷办”—“个人办事”版块,立马就可以看到“养犬登记服务”入口啦。


随申办APP中的养犬登记服务


请定期到相关机构为爱犬办理《狂犬疫苗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给它一个合法的身份,光明正大地饲养爱犬。



做好文明养犬人,请记住这五个警示语:依法办证、一户一犬、牵好犬绳、清理排泄、制止犬吠。


一户一犬


根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个人在城市化地区内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条。


牵好犬绳


《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对您的爱犬而言,牵犬绳能有效防止爱犬走失、车祸等突发情况发生;对他人而言,牵犬绳能防止爱犬伤人,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使自己也使他人更加安心。


清理排泄


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请随身携带袋子、卫生纸等,遛狗时及时清理爱犬粪便,做一名合格的“铲屎官”。


制止犬吠


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如果您的爱犬对路人不友善地吠叫,请及时制止。


养宠有责,文明在心

文明养犬是每一位居民的责任和义务

从身边养宠小事做起

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宠人!


实习生:林立

图文:区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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