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猫闯大祸,投喂人赔24万,为“爱”买单合法合理

难以置信,投喂流浪猫也能惹上官司?


3月19日,冲上微博热搜,总阅读量高达2亿。

2023年4月20日,吴先生在上海闵行区一家羽毛球场馆打球时,跳起落地时踩到一只乱入的猫咪摔伤。经伤情鉴定,十级伤残!吴先生将羽毛球管的经营者、流浪猫的饲养人起诉。

肖某是羽毛球馆教练,平时把食盆放在球馆外的厕所门口喂养猫,平时还带猫去宠物医院洗澡、看病。

法院认定流浪猫与肖某构成饲养关系,故肖某应承担责任,赔偿吴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240198.20元,该羽毛球馆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网友:爱它就给它一个家

也有网友关心被踩的可怜猫咪,恐怕凶多吉少。

分清“投喂”还是“饲养”很重要

投喂流浪猫也有风险?爱猫人士从案件中嗅出了警示的味道。

大众认知中,只有家养宠物侵权主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常见情形如主人没有使用牵引绳,遛狗时狗狗咬伤他人。其实不然,重点在于“饲养”而非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院判决的逻辑在于,行为人的投喂行为使流浪动物对其投喂的食物产生了依赖,常在附近活动、聚集,长期、固定的投喂形成了事实上的饲养关系,作为管理者应对动物行为负责。

偶尔路过,“猫瘾”发作,投喂流浪猫算饲养吗?当然不算。饲养需考虑时间频率、动物活动范围、人与动物关系等。所以,请不要随意投喂流浪猫,如果实在忍不住的话,不要在同一个地点投喂!当形成稳定的饲养关系后,建议“绑架”回家,避免伤人侵权风险。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