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犬做合格“犬民”更需主人自觉

近日,陕西西安的龙女士被狗咬伤,在注射4针狂犬疫苗之后仍然不幸离世——张冉在看到这条新闻时,下意识看了看脚上的伤疤,坦言“有几分后怕”。(8月2日《法制晚报》)

举两个事例,2015年5月,在乌鲁木齐一汽车4S店门口,因流浪狗吓到自己的孩子,王先生一气之下用铁棍木棒将狗嘴打歪。随后,王先生遭遇网友人肉搜索,其家庭地址、手机号、QQ号、车牌号等信息被公布在网上。2016年12月,因为自己养的狼狗太凶,容易扑咬人,在四川宜宾开茶馆的罗女士在朋友建议下,准备将自己养的狼狗打死,却遭到几名自称是爱狗协会志愿者的人暴打。……我们不禁想问,爱犬人士怎么了?

养犬人和非养犬人之间产生的矛盾由来已久,这其实是社会多元化现象之一,不同文化、不同观念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就如“素食主义”与“肉食主义”。然而爱犬人士、爱犬组织经常会有一些非理性行为,与其他人或群体发生冲突新闻也是屡见不鲜,这种过于偏激的行为,给广大群众和执法部门带来了极大困扰,“因狗伤人”的恶性事件更是直接触犯了法律。

别再让爱犬为主人的道德缺失顶包。随意在绿化带中大小便、时常惊吓到妇女儿童,这些现象随处可见,到底谁该来为这种行为埋单呢?我们都错误的把矛盾点集中在了狗上,却忽视了这是养犬人对自己爱犬管教不到位、约束不到位的结果,是社会公德缺失让其纵容狗的天性。很多流浪犬伤人事件,都是由于狗的主人违法将家其遗弃,往往此类事件发生,爱犬人士都会直接去“声讨”被害人对流浪狗的“报复”,而对那些毫无责任心,遗弃它们的主人却是不闻不问。受害人的自卫行为,竟然变成了爱犬人士口中的“恶意伤害”,足见爱犬人士在看待这类问题上还是应当更多一些理性,别再让无辜的人承受养犬人士不负责任的行为带来的恶果。

“狗的问题,首先是人的问题”,养犬和爱犬都是人的行为,我们对养犬行为和爱犬行为的认可,其本质是对人的行为的认可。那么养犬人士也应当为自己的行为、爱犬的行为负责,人在社会之中都要讲公德,都要遵守社会管理秩序,何况是你们的爱犬呢?狗的行为本身是没有对与错的,毕竟只是宠物,要让广大群众接受养犬和爱犬的行为,也并不难,只需要“主人们”有足够的自觉意识。

诸如《犬类管理办法》、《养犬管理条例》的“限狗令”,其实并不是针对狗的排斥或歧视,其本质是要帮助社会规范养犬人士的行为。要让爱犬成为合格“犬民”被广大社会群体接受,就需要养犬人士更加自觉遵守管理办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养犬人士把爱犬管理好了,伤人、吓人事件少了,广大群众也就更加容易接受和理解了。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的正确性,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