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孩子买蜂猴当宠物 后果很严重

新华网昆明(记者孙敏通讯员常宗波)记者8月22日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获悉,一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蜂猴近日在磨憨口岸被截获,当事人杨某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已被立案侦查。

8月16日中午,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尚勇派出所接到云南省勐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磨憨办事处报警称,该处工作人员在磨憨口岸对入境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装有一只小猴子,请森林公安民警前往处理。此后,当事人杨某来到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尚勇派出所接受调查。

杨某称,这只小猴是在老挝旅游期间购买的。当时,杨某带着儿子杨智某(5岁)在路边买玉米吃,杨智某看到卖玉米的老挝妇女带着一只样子呆萌的小猴,哭闹着要买下这只猴子,最后杨某以16万老挝币(折合人民币140元)购买了小猴,打算将其带回国内饲养,未料在国门被查获。

经云南西双版纳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从老挝购买的小猴确实是我国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蜂猴。经检查,这只小蜂猴身体并无大碍,其体长18厘米,重200克,属幼猴,尚无野外生存能力。21日下午,小蜂猴被送到云南省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救助站暂时收容救助。

目前,杨某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已被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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